儿童化妆品不宜含美白成分
近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中的美白成分不得使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所有热切的母亲都在呵护孩子,生怕疏忽。从乳液、护肤乳液、沐浴露到洗面奶、面霜,成人和婴儿的护理产品都是一样的。逛逛广州各大超市的婴儿用品区。儿童化妆品什么的都有,甚至还有一些‘功效’产品,比如睡眠美白乳、婴儿保湿美白霜等。
然而,爱情被爱情所误。近年来,日化产品“含毒门”频频出现,儿童化妆品也不能幸免。自从强生婴儿沐浴露‘含毒门’以来,制定婴幼儿和儿童日常化妆用品特殊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上述《指南》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儿童化妆品配方中使用的原料品种;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表面活性剂时,要坚持在有效的基础上少用、不用的原则;配方中不得含有美白、祛斑、祛痘、脱毛、止汗、除臭、养发、染发、健美等功能性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如基因技术和纳米材料。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婴幼儿日用化学品的检测标准。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除了婴幼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超过500CFU/ml,为成人规定数的一半外,其他对儿童用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限量的要求与成人相同。
接下来:成人和儿童化妆品消费的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