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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借幌让客消费可定强迫交易罪

对于北京智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以‘免费美容治疗’的方式强迫顾客销售美容项目和购买产品的事件,西城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该门诊部罚款10万元。美容院的经理、主管、主任医师和护士也分别被判处2至11个月的有期徒刑。北京首次以强迫交易罪对美容院及工作人员定罪量刑,也是对美容市场的一次有力整治。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北京智美医疗美容诊所强迫消费者交易,违背了当事人的意志,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数额巨大,构成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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