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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问题化妆品案”续闻 当事微店被立案查处

对于本报连续报道的“问题化妆品案”,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昨日向本报通报了该案的调查进展:目前,市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涉案小卖部的化妆品为“三非产品”,没有中文标签、批准文件和检验检疫程序。

在“双11”网购高峰期间,鹿城区监察局和鹿城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昨日联合发布了“进口化妆品消费警示”,以应对此类“问题化妆品案件”。

这家微型企业被立案调查。

涉案的相关材料被查封

经过一周的调查,这位记者发现了一些有“问题化妆品”的小店。11月7日,记者将情况反馈给鹿城区监察局普协市监察局。同一天,该研究所迅速派出并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该市秋山花园的微型商店的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

根据鹿城市监察局的报告,11月7日,鹿城区普协市监察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卖部涉嫌非法销售进口化妆品。该研究所调查和处理了这些非法行为,并没收了相关材料。同一天,执法官员将这家微型商店的负责人刘谋带回市监狱办公室进行立案谈话。

根据鹿城市监察局的报告,经调查,该小卖部的营业执照均为:温州二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豪公司”),营业场所永嘉县程楠街唐倩一村水门头街8号,法定代表人刘谋。其业务范围是:网上销售日用品、化妆品、服装、箱包、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于2015年11月获批成立。此外,该公司于今年3月被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并于4月受到行政处罚。

本案涉及的化妆品是“三非产品”

非法销售总额超过2万元。

关于二豪公司的“永嘉在温州市注册经营”,据报道,二豪公司因其在龙湾某处的租赁期满,于今年10月25日将该公司经理租用的该市秋山花园一栋楼的302室转移至该处,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这种行为是“未经登记擅自改变营业场所”。

关于调查进展情况,鹿城市监察局报告称,根据初步调查,二浩公司案件涉及的化妆品是他人携带入境或邮寄入境的,没有中文标签、批准文件和检验检疫程序。

关于涉案金额,公告显示,二豪公司于10月25日迁至秋山花园,直至11月7日被查处。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销售总额为1212元。另一方称,搬进秋山花园前销售的进口化妆品金额为19,755.2元。据统计,二号前后的非法销售总额达到20967.2元。

对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鹿城市监察局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并将在核实所有违法行为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鹿城区市政监察局表示,自今年年初以来,普协市监察局一直致力于打击非法网上交易。查处了一起网络商家侵犯商标注册权的案件,非法销售假冒品牌鞋,没收了400多双假冒耐克鞋和其他鞋,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处以9万元罚款。查处互联网商家非法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的案件,没收非法食品,并处6万元罚款。

发布“消费警告”进口化妆品消费应谨慎安全重于美容

鹿城区市政Sup

二、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是否有中文标签注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用途、使用方法、储存条件和使用期限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是否标有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三、进口化妆品按规定不应标明适应症,不得申报功效和使用医学术语。不要相信任何声称“药物化妆品”或“医疗护肤品”的人。

四、进口化妆品应根据其皮肤质量使用。只有正确使用它才能有效,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伤害。使用进口化妆品后,一旦出现皮肤不适或其他现象,应停止使用,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五、在购买和使用进口化妆品时,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虚假宣传或假冒伪劣产品等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并依法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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