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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出刀 双12前整治电商乱标价

图说:电商无序定价?不要责怪SAIC的刀子!

(更加美丽网新闻梁贵义)11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为经营者划出了六条“红线”,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六种不正当手段。SAIC的这一举措引起了电商市场的关注,商家和消费者持续关注。最后,电商推广有法可依!

今年双11前,有消息称国家将规范电商。但是双11之后,还没有看到标准化。所以双11期间,某大平台也被曝出“商品预售”不退定金是违法行为,让消费者知难而退。电子商务频繁的不当促销会制约消费者的消费冲动,严重不利于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布的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简称“网上集中促销”)的概念,即“在特定时间,组织者以提供优惠的方式,组织经营者在同一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营销活动”。征求意见稿共31条,规定组织者应当对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核,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集中促销活动的促销期限、促销方式和促销规则。要求网络商家在没有依据、没有对比的情况下,不得冠以“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优惠价”的名称,对纳入促销的商品也应提供“三包”服务。

草案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公开有关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使用期限、使用条件、交付方式、交付价格、交付期限、促销规则限制以及促销范围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等信息。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针对公众关注的价格问题,意见稿要求商家不得虚假标示促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如果他们在集中促销前提价,应该向消费者说明。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8日。草案明确,本规定一经发布立即实施。这意味着,今年电商企业的双12大促,将是这一规定的第一个考点。

附:意见稿中运营商的六条“红线”:

1.名称、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实际情况不符。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同一页面使用两个价签,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

3.明码标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优惠价等价格,但是没有依据或者没有对比。

4.标有折扣的商品或者服务降价销售的,折扣幅度与实际情况不符。

5.以折价赠送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未如实标明赠送物品的名称、数量或者赠送物品为伪劣商品的。

6.虚构原价、虚构降价理由、虚假打折、虚假声明降价或涨价诱骗他人购买。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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