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国内化妆品年投诉9844件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化妆品在不爱美的情况下毁容的情况并不少见。
3月30日起,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将陆续在上海、广州、北京等一线城市开展科学的化妆品消费指导活动。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收到的化妆品投诉急剧上升,其中化妆品质量低劣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最大问题。
根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3月,中国已获得有效期内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3197家,化妆品品种超过25000种。2009年化妆品行业销售额约1400亿元,保持10%左右的年增长率。中国化妆品销售额已位居亚洲第二、世界第八。
然而,中国化妆品市场的消费者满意度并不乐观。中消协副秘书长董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去年全国消协受理化妆品投诉近万件,其中60%是质量问题。
小商品市场和网站成为重灾区。
据全国消费者协会汇总统计,2010年,关于购买劣质化妆品的投诉有9844起。如果把美容院化妆品引发的投诉加起来,远远超过一万件。虽然投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是——消费者错误地选择了非正规的化妆品销售渠道。
董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近年来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为一些非法商贩和非法网店提供了土壤。“通过最近一年全国消协的投诉和跟踪分析,这种现象在化妆品行业尤为明显,消费者上当受骗后维权困难。”董表示,为此,中消协约谈了国内某知名网站的相关负责人,以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只有从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化妆品,才有基本保障。‘大折扣’、标识模糊、刮掉条形码或电子监管码的化妆品,基本都是假货。”中消协秘书长助理王千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中消协接到的投诉表明,一些不法商贩和网店从非法渠道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有的甚至对过期产品进行刮涂、修饰后再出售,以低价吸引消费者。
对于一些打着直销旗号在地摊上卖的“名牌”化妆品,王千虎也给出了建议。他说,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地摊上卖的所谓“名牌”化妆品,都是深圳等地的工厂生产的,是假货。“地摊化妆品的价格连成本都不够。天上会掉馅饼吗?”
“全成分标识”不容忽视。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高级工程师张景元告诉记者,正规渠道的化妆品都有“全成分标签”和批准文号等。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化妆品都有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护发产品、香氛产品、沐浴产品、香皂、牙膏等都要求在包装上标注所有成分,即“全成分标签”。
"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签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国际惯例."张景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化妆品标明了所有成分。目的不仅是让消费者有更多的知情权,还可以根据产品的成分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随着所有成分的确定,化妆品不能再随意使用DNA技术’和‘干细胞应用’等声明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张景元说道。
不再允许使用“药妆”的概念
相关资料显示,在中国化妆品市场上千亿元的市场份额中,作为细分领域之一,药店销售的化妆品市场份额占20%。很多人把药店卖的化妆品或者添加了药物成分的化妆品称为“药妆”。而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药妆”的概念,更没有具体的标准和规范。有专业人士表示,国外很多药妆都是药企生产的,而在国内,大多只是打着“药”的旗号宣传,并不具备医疗功能、医学背景、药企生产三个条件。
“药妆这个概念现在不允许用了。”张景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据悉,我国于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明确规定,除普通化妆品外,只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生发、染发、烫发、脱毛、美胸、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没有“药妆”这个概念。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已于今年2月5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化妆品命名不能提疗效,“纯中药配方”、“药用面膜”、“瘦脸洁面乳”等名称不能再用,也不能用古代医学名人的名字给化妆品命名。
“国内一些著名药厂生产的化妆品已经不叫药妆了。”张景元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