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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广告别出现这词,上海家化惨遭罚款15万!

新广告法修改实施一年来,上海工商部门共查处违反新广告法案件424起。其中,上海家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在“歌芙洗面奶”网络宣传页面使用“清除皮肤毒素、缓解炎症”的内容,构成使用易将营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被依法罚款15万元。

据了解,属于医学用语或者医学术语的,包括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过敏、祛瘀等,不能在非医疗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中使用;化妆品,也不能出现抗菌、抗菌、杀菌、抗菌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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